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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法规 --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失业概念重新界定
近日,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,"就业"与"失业"概念重新界定,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视同失业。
据介绍,原来的"失业人员"是指,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,目前无工作,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,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。而按照新的界定标准,"失业人员"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有工作能力,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。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,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视同失业。
"就业人员"指在男16至60岁、女16至55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,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,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。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为充分就业;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,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,为不充分就业。
人才市场管理规定
2004年国家新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布
劳动保障部表示:中国目前不延长退休年龄
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
社会保险的特点
社会保险
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
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,应把握哪些主要政策?
劳动法规:六成职工签集体合同
失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失业概念重新界定
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
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?职工工资总额如何确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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